您好:我是在公司做销售工作,职务是销售部渠道经理,主要职责是协助省区经理做好市场销售等各项工作,在7月中旬公司副总让省区经理口头传达说:我个人的出差费用以后在省区报销,职务调为市地经理,不属于销售部人员;后看来与副总通电话,告知说2个月以前就确定我为市地经理了,(而我在5、6月份也问过,说还是销售部人员,报销还是在销售部),我已明确告知不同意公司调整,并要求公司给予两个月工资补偿,解除劳动合同,公司不同意补偿,也不会提出辞退;后来又说还是作为销售部人员继续出差,报销制度还在销售;
请问,对于公司的这个态度,我如何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,并要求公司给予补偿?(以上通话有通话录音)谢谢。 |